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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8日 星期一

我的倫敦生活 (5) - 地球村 flat 之英國囧男孩

該說是幸還是不幸,我的flat成員總共有七個人,但包括我自己,卻只有兩個台灣人,其他都來自英語系國家。

這樣的機率其實很低。因為會選擇住宿舍的大部分都是國際學生,學校的宿舍並不算便宜,住倫敦以外的英國人通常會選擇自己租房子,所以住學校宿舍的英國人不太多;也因為亞洲勢力大舉入侵,住進學校安排的宿舍,絕大部分會遇到來自台灣、中國、日本、韓國的室友。

我跟每個室友的初見面都很尷尬(正確的說法應該是「樓友」= flatmate,室友有住在一起的意思,但我們有各自的房間、獨立衛浴,只共用廚房與小交誼廳。可是說樓友很拗口,還是說室友好了)而這一切都肇因於我聽力太爛又辭窮,總是找不到有什麼好聊的,總是只會問:

 Where are you from?

第一個見到面的,是住在我隔壁的英國大男孩 Robin

雖然在往後的大半日子裡,我都用一種「成天吃喝玩樂的死小孩」眼光來看他,但以外型來看,他真的是個褐髮碧眼、又高又帥,一個十分討喜的青春肉體。

某個陽光普照的午後,他搬了進來,然後就球鞋也沒脫、門也沒關地,躺在床上大聽搖滾樂。我從超市回來經過他房門口,很驚訝獨佔了幾天的公寓怎麼突然多了個人,好奇加緊張之餘,仍是裝開朗地探頭說了聲哈囉,之後馬上溜回房間、立刻鎖門!

剛到國外的前幾天,我幾乎沒跟人面對面說過話,有過最多交集的應該是超市收銀員,這下真的有室友來了,我反而不敢踏出房門。但,我總得去廚房的冰箱放東西啊,做好心理建設後,還是裝大方地走了出去。

我拿著大包小包,努力表現出很忙的樣子,一路直搗廚房 。眼角餘光看見他果然立刻從床上跳起來跟著我(嚇!):

Hello! I am Robin.大方地朝我伸出手。
Hello! ……」尷尬地伸出手。尷尬地握手。尷尬的笑。快步走去冰箱放東西。

我一手拿著沉重的塑膠袋,暗自想著買了很多超市自有品牌的東西,希望不要被看見。

我這個「呃」,本來是想自我介紹,說出我的名字。我已經預先想好要用我的中文名字行走宿舍和學校,不想用英文名字;總覺得室友之間,不知道我本名也太奇怪了吧?但是快說出口時,又想著:我該用很標準的國語發音?跟中文很類似的英文發音?還是護照上那聽起來不太像的拼音?說了之後然後他聽不懂呢?要立刻跟他說明怎麼拼嗎?

如此想東想西之後,千言萬語只剩一個Hello + 一個語焉不詳的「呃」

我用大姐姐的姿態以及國中的英語程度,跟他說了一些這個 flat 的情況,例如電話線要自己牽啦、要去哪丟垃圾、洗衣機在哪裡之類的,一邊仍很害怕被發現都買一些很廉價的食材(即使不是少女了依然有著少女的矜持 )。

而年輕小鬼看起來根本滿不在乎,對這些瑣事沒什麼回應,至此我完全明白我跟他是聊不起來的。

這時,我又不要命地地丟出了個爆炸性的鳥問題 

Where are you from?

一說出口,就開始不確定自己剛剛是不是腦殘到講成「Where are you come from?

I am British.
他講超快,英國腔讓他的每個尾音都全部吞進喉嚨裡。

「蛤?」
(蛤的點在哪裡!?)

「喔……
(喔的點是本以為他來自其他歐洲國家,沒想到是英國人。)

接下來是鳥問題第二發 

「那……Where do you live?
剛開始講英文,常會不由自主冒出 「那」或 「然後」之類的字。

xxyyzz.(一個聽不懂的地名。)

「蛤?」(一臉無知。)
xxyyzz.(還是那個聽不懂的地名。)
(怎麼辦怎麼辦?我現在是要裝懂?還是請他解釋那是什麼城市?可是這樣是不是顯得我很無知?)← 難不成妳以為妳現在的表現very smart嗎!?

……Is it far from London?」(顯然會這麼問就是非常無知。)
如果離倫敦不遠,那他離鄉背井來住宿舍是想當神隱少男嗎?

溝通半天,最後我也僅能知道那是在倫敦南方的某個城市。

他解釋很多,還嘗試用手指畫無形的地圖給我看,而我只聽得懂一個重點字「south」。

我想他也是盡力了,就像今天若有個外國人問我苗栗後龍在哪裡,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解釋。(話說我以前在高速公路上,看到路標還以為苗栗有個地方叫「俊龍」啊,「俊龍」到了嗎?)

但這件事我仍是耿耿於懷,甚至有時會偷看寢室的信箱有沒有他家鄉來的信,一切只是為了要知道那個城市怎麼拼,好歹讓我 google 一下解惑;可惜現在 Email 很發達,不會有人還跟藤井樹一樣寫情書,於是我這金變態的行為到頭來都沒有任何收穫。

Robin 後來漸漸變成了個血性男兒,開學沒多久,他就學起各式各樣的樂器,每天背著吉他是一定要的,有一次還搬了整套鼓進房間,房間裡長期放著一套效果器,偶爾他會約幾個朋友在房裡,恣意揮灑自己的創作。

隔音很差的關係,我非常恨他的搖滾樂,有時會暗示他太吵了,有時也會老娘火大就直接敲牆壁。

但我想,他也只是覺得我這無知女不懂他音樂的美好罷了。

另一件事情,則更百分之百證實他是個血性男兒,同樣是開學沒多久,他也交了個小女朋友,以行動來證明唸時尚或設計的男生也是有異性戀的。

而且他是個會「帶便當回家炒飯」的孩子(如果看不懂的話,恭喜你還有顆純潔的心),這樣的噪音讓我十分尷尬,因為我又不是很願意聽,但敲牆壁的時機若不對,可能會中斷了些什麼重要時刻。

據我觀察,小女朋友非常黏他也常常來找他,應該是炒的一手好菜才是 
(我的部落格是走文青路線的,細節就不講了。  也只是在隔壁聽聽而已,哪會知道什麼細節!?)

Robin
與他的朋友們,都是美國校園電影裡面會出現的那種皮小子(皮小子是以前思樂冰的一種口味),我每次看到他們都會聯想到哈利波特裡的雙胞胎兄弟。

有一次他們在宿舍的走廊上烤肉,烤到整棟宿舍都是煙,還到處跟人說「hey! 我們在樓下有個party! Welcome to join us!」,這個 party 其實也只是用一個很爛的烤肉架,兩個大男生蹲在那邊用生火失敗的黑煙燻著一整隻雞。

我探頭去看時,還剛好看到舍監追著他們罵。

說到最後,其實,他這個人一點也不囧,囧的人一直都是我。

"Hey, girls! Wanna join my party?"  (背後那個東西是吉他,不是什麼秘密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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