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伴同行也很好,一個人也可以隨時出發。

2009年12月16日 星期三

想念的時候,再去就好了

今年二月去首爾出差,跟在倫敦認識的韓國朋友見面。
彼此訴說著生活上的一些小困境之後,她嘆了一口氣,說:


在英國待了四年,現在回來什麼都不習慣,我好想回去倫敦喔
你呢?你都不想念倫敦嗎?

在倫敦時,學期快結束的時候,很多人想辦法繼續升學、拿到工作簽證,或是找到理想中的英倫情人趕快嫁給他。那時的我,則是積極尋找著信譽良好的海運公司,早早打包好三大箱的行李,比預期還早40天回到台灣。

留在國外賺取工作經驗當然也是一個很好的選擇,但我不能接受這種說法:



「台灣的大環境真的很差,根本不想回去那裡。這裡的大學畢業生起薪是$××××元起跳,也不用加班加到地老天荒!」
「喔,那你就好好待在這裡吧,可是我要回台灣。」我通常這麼說。
「你沒有考慮過定居這裡嗎?」
「嗯如果可以把我家附近方圓十公里的土地、還有把我全部的親戚朋友都搬過來,或許我會考慮。」



知道台灣的環境差,那是因為我是台灣人,我大概
了解這個國家的政治經濟是出了什麼問題。

可是,我並不是英國人,我哪知道英國政治會出現什麼問題,也無法弄懂為什麼五年前我出國的時候英鎊是一比六十好幾、現在是一比五十。即使你是日不落的大不列顛帝國,因為我不是你的子民,這裡也不是我的家,很抱歉我不能完全信任你。

所以,你問我,

「你都不想念倫敦嗎?」
「想是有時候會想,但要我再住在那裡,不可能。」

我甚至還跟一些人說過,我離開英國那一天,我對自己說:

「我十年內都不會再回到這個地方。」

但這幾個人也知道,我第一次去巴黎遊學時,回來就講了這句話,而第二年我馬上就又去了一趟巴黎。

因為想像中的那個地方是那麼美好,或許是在塞納河畔的咖啡店坐下來看本書,或許是在泰晤士河畔散步,或許是在巴黎鐵塔旁仰望著白雲藍天,也或許是在遠方看著夜晚倫敦大橋的燈光閃閃如夢境。

但,這些美景這些經歷,其實花一趟16小時的飛行與十天的假期就可以完成,不需要住在那裡。

對我來說,巴黎鐵塔看個一輩子並不會愈看愈順眼,我還比較愛看我家附近的菜市場,那總是那麼用力剁豬肉的老闆娘,那早出晚歸賣爆米花與棉花糖的太太,那冬天賣車輪餅夏天賣楊桃冰的大嬸,那賣了二十幾年養樂多布丁大叔的白髮蒼蒼。

習慣成自然不難,但熟悉且魂牽夢縈就沒這麼簡單。
我可以在一個陌生的地方漸漸培養出新生活的步調,用看不到一點火光的電爐煮東西、用平底鍋炒菜炒到整鍋快滿出來、用木鏟而不是用鐵鏟。

我可以因為短暫的跳脫而改變生活方式,但我記憶中一直記著、一直記著、一直記著的,還是那一把重到根本提不起來的大鍋子,是那一碰就嫌油膩的櫃子,一打開就有醬油、黑醋、米酒,而不是乾乾淨淨的番茄醬、黃芥茉與 Tabasco

人住在國外時,就特別愛怪東怪西。怪什麼?怪巷口怎麼沒有一家便利商店,怪超市怎麼不24小時營業,怪市場沒有賣炸雞排烤香腸蔥油餅,怪50嵐不來這裡開店,怪早餐吃不到美而美,怪地鐵起價是台北捷運的五六倍,怪水果貴又難吃,怪店員不體諒我是外國人、英文也不講慢一點!

當遊客時,大家都歡迎你,吃東西買東西四處逛逛,每件都好玩樣樣都新奇,最後也好聚好散,頂多是那段時間的記憶太美好,不得不把心遺留在愛琴海;當居民時,大家都排擠你,你要跟當地人搶工作嗎?你租房子可以一次簽長期約嗎?你申請銀行帳戶可以存入多少錢(何況你又待不久)?你申請手機門號會不會月費還沒繳完就跑掉?

漸漸地,每件事都往這個方面想:

你們這樣對我,是因為我是外國人嗎?

就像患了重度被害幻想症似的,總是引導自己做出這個結論。
想著我如果只是個過客,就不必扮演一個入侵者的角色,搞得自己像是闖入地球的外星人。

是我自找的,我自己要來的。
我憧憬異國文化,想看看那些出現在電影裡的場景,想熟練當地的語言,想經歷許多拜訪過這裡的人們述說過的那番精彩的旅程。

因為要看台灣看不到的東西,所以出國去看、去體驗、去闖闖看。

一直喜歡去日本,覺得日本人的服務品質好又有禮貌,但久了我就明白這其實是一種極度壓抑下的文化;剛開始在英國住時,覺得英國男人很紳士,推門時只要發現後面還有人、絕對會幫忙按住門讓你通過後才放手,但久了也會明白,他們只是低級在你不容易看見的地方罷了。

這些「更難看到的東西」,在長期接觸之後,都會一一原形畢露。

就像你暗戀一個人,暗戀了很久很久,有一天你們終於在一起了,你才發現他雖然長得帥,卻有著一口爛牙;手指修長,指甲內卻總是充滿汙垢;對女人嘴甜,卻會踹狗兇長輩。

所以,我去看完,體驗完,闖完,我就回來了,回來這個真正令我朝思暮想的地方。

有時候也會捨不得,也會想念。
想念的時候,再去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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