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伴同行也很好,一個人也可以隨時出發。

2013年1月18日 星期五

姐燃燒的不是脂肪,是靈魂

我本人外型就是個懶惰的胖子,身邊的人都無法置信我報名過好幾次馬拉松。
目前最長跑過半馬21公里,全馬42公里還不敢挑戰,希望有朝一日能跑完太魯閣馬拉松。

我運動,但我也大吃。不是鄭多蓮(燕)那種一天吃六餐、但每餐只吃幾口菜的吃法,而是吃完火鍋當正餐、飯後點心又去咖啡弄吃鬆餅的這種大吃。


 吃完壽喜燒再來一個 agnès b. 的草莓卡士達千層派,有人說吃不下了?
沒關係,我來。(別人擋酒,我擋食物。)

常吃到朋友會用一種臣惶恐的語氣說:「你不要再吃了吧

也沒設想過我跑步是為了要變多瘦。照我這種吃法,沒變成女戎祥已是萬幸;只期望自己不要變得太胖就好。
(但顯然,我對「太胖」二字的標準,依然太寬鬆)。

所以報名馬拉松需要寫團體名稱時(兩人以上報名就是團體),我就取了這樣一個名字。主辦單位覺得匪夷所思,還打電話來跟我確認。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你這是一個團體嗎?」

 大樓管理員遞給我包裹的同時,也用一種百思不解的眼神看著我...

是啊,是團體。
後來才知道大家取名都很正派,什麼「○○樂跑隊」、「奔向陽光」,只有我取了個這樣莫名其妙的名字。

開始跑步已經六七年了,這三年才開始報名一些路跑活動,從3公里的健康組開始慢慢挑戰。我跑步沒什麼厲害的裝備,我是跑家裡的跑步機並不是去路上跑,所以隨便穿一件T恤短褲,做一些簡單的暖身後就直接站上跑步機了。

最初的跑步鞋也是媽媽不要的運動鞋(一般的運動鞋,不是跑步專用鞋),後來才漸漸進化為「跑步專用鞋」、「有氣墊的跑步鞋」等等。

去美國 Outlet 就順便在 Nike 買了兩條超便宜的運動褲(USD$5),五年前買的一直穿到現在,也沒想過要再專程去添購。

其他運動相關用品我都是用一種隨緣的心態在對待,剛好有看到喜歡的才會順便買下來。我跑步時,最需要的物品就是跑步機前面那台舊筆電(機齡11年),讓我邊跑邊看電視劇;以及頭髮務必要梳得像清朝阿哥一樣乾淨,所有散落的頭髮都必須夾起來,不允許有任何一根頭髮在我臉上晃。

 去日本買的耳掛式運動用耳機,防水且音質好。
我很推薦去日本買耳機,
BIC CAMERA  YODOBASHI 都有很大範圍的區域在賣耳機,
樣式比台灣多太多了,又可以試聽。目前用過最爛的耳機就是
 ipod 附的那一個。

我用電視劇來計算跑步的時間,一集美國影集或日劇約45分鐘,一集韓劇約75分鐘,一部電影約90~120分鐘;而頭髮亂飛會讓我十分煩躁。所以路跑時看到長髮飛揚的女孩都讓我無法理解,是在拍洗髮精廣告?

然後,就開始慢慢跑。七年來只訓練耐力不訓練爆發力,所以速度上沒什麼長足進步。前幾天認真測了一下,我半小時平均只能跑3.54公里,依照成功嶺訓練3000公尺18分鐘內要跑完的標準,我想我沒有資格去當兵。

要快也沒辦法,我傾向於一直慢慢跑,有在跑就好,不想要跑到很喘,也不想要跑到隔天肌肉痠痛,所以不喜歡幾分鐘快跑幾分鐘走路這樣的方式。

跑步變成一個習慣後,每天都一定要挪出30分鐘用來運動。不是「有空」才運動,是要有個「固定時間」用來運動。所以即使是當天有約或是需要加班,我仍舊會用一種「不好意思喔,我家裡有重要事」的態度推辭。

因為我要回家「跑步」。

跑步變成一件我生活中很重要的事。不管當天的心情好不好,我都可以擁有這30分鐘來沉澱一切;生活是充滿焦慮的,但我每天至少都有這段時間跟自己好好相處,仔細聆聽自己心裡的聲音。

把視線放在前方,不必想著終點,緩慢地踏出每一步,認真地跑完每一步。

我第一天開始跑步時,那時大概只能連續跑30秒吧。
現在,我可以連續跑3小時。

我買不起超跑,可是我超會慢跑。

PS. 標題出自周董在《康熙來了》的一席話,「哥練的不是肌肉,是毅力」;最後一句話出自嚴爵的歌「火上加油」。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