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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5日 星期四

人生,不要害怕丟棄

二月,我的心情像台北的天氣一樣陰鬱。
對什麼都提不起興趣,做什麼事都覺得煩躁。


然後,我決定像日劇主角一樣,開始動手清掃房間。
年前看了幾本收納與整理的書,有些注重心靈層面,有些注重實踐,但他們都有一個共通的理念,那就是... 

開始整理前,先把不需要的東西丟掉。

否則,再怎麼整理也沒用。
注意,是「現在不需要」,不是「自以為總有一天需要」。
注意,是「丟掉」,而不是「搬移」到儲藏室。
把東西從A地點移到B地點,這種行為叫做移動(English 叫做 move ),不叫丟棄。

看不見就以為它不存在,你只是在欺騙自己而已。



今天我整理出久未使用的五個包,三雙鞋。
上網查到一家機構剛好有在收這類二手物品,這幾天打算裝箱把它們一併寄過去。

否則,我決定把它們都丟掉。

其中不乏單價三四千、卻使用不到十次的物品。但是,我想我這幾年儲存他們的「倉管費」,以及這些東西帶給我的心煩意亂,早已經遠超過這個價值了。

我以為我把有點貴卻沒在用的東西丟掉,心裡會痛。
但沒想到,心情卻是意外的輕鬆。
就像是長了個超大顆的深層痘痘,終於把最底層的膿擠出來的感覺。
好爽啊。

在這之前,我好幾次為了收納它們而費盡心思,心裡不停地用「這很貴耶」、「總有一天用得到吧」的想法來壓迫自己。但我並沒有停止購物,於是東西只進不出;我不斷地把空間壓縮再壓縮,壓縮不了就東塞西塞,塞不下了就再找地方鑽。

鑽是鑽進去了,可是需要我勞心勞力把它們塞在遙遠他方的物品,我哪這麼勤勞還去挖出來用。

於是,下次再見面,又是另一次大掃除的決戰時刻。
然後心裡又開始糾結著:「這很貴耶」、「總有一天用得到吧」...

再貴的東西,若沒有被使用的機會,就是廢物。把「不需要、不適合、不舒服」的物品強行滯留在身邊,這不是念舊,而是執著,是一種覺得可惜的心態。

這是《斷捨離》裡面提到的:丟了覺得很可惜,不丟卻讓自己更痛苦。

我有時會想,為什麼我去英國的那年,只帶了一些「必需品」過去,也好好地過了一年,生活中卻很少有什麼「啊,那個東西在台灣,真可惜沒帶過來」的事情發生。

(滷肉飯不算)。

那我的生活中,究竟堆了多少「我不需要用到的物品」啊?

所以,我決定把自己的人生回歸到最「簡單生活」的狀態。

我只留下最舒服最想要穿的衣服,而不是衣櫃爆滿還說著「我沒衣服穿耶」;我只留下最適合我的好走平底鞋,不再聽信「穿著跑步也很舒服的高跟鞋」這種瞎話;我只留下我最習慣拿的有著很多暗袋的大包包,不再買那種「放在地上我會心疼」的高級品(所謂包包的作用應該是,保護我裝在裡面的東西,而不是要我去保護它)。

購物前要仔細考慮,不要亂買打折品;因為這很可能會讓你花錢把垃圾帶回家。
不需要的物品不要拿,例如塑膠袋和紙袋與各種包裝材料,還有小吃店附的免洗餐具,也不要把KTV或是餐廳的原子筆帶回家;因為難寫又醜陋卻捨不得丟的原子筆,並不會讓你活得比較開心。

只買必需品,不囤積物品。不要因為覺得好用就一口氣買好幾罐一樣的保養品;也許在不久之後,你就會發現你更喜歡、更適合你的產品。

我不太送別人禮物,因為我很怕收到我用不著的回禮(所以盡量避免送來送去的生生世世未了情)。記得國中時收過一隻跟真人一樣大的玩偶,那時候就這麼一路抱回家,還覺得自己真風光;過了幾年,看到那隻玩偶還躺在我家浴缸,只認為當年的自己真三八。



我打包出國的行李,通常箱子裡有一半的東西是準備要丟棄的。

第一,衣服類。內衣褲這類物品,平常穿到該丟的程度我就會收起來,等到下次旅行時一併丟掉。過時、有污漬或是已經穿爛的衣服,若穿起來還算舒適,我會當做出國的睡衣,旅程結束就會丟掉。

沒有瑕疵,卻連續兩三年沒穿過的衣服,不去穿它一定有其原因(例如穿起來一秒胖3公斤、布料很刺、很難搭配,或是買時遇到太會說謊的櫃姊蒙蔽了你的心智...),既然我已經給自己兩三年的時間,都還沒有辦法去破解這些原因,那我就會選擇穿出國丟掉。反正我不愛拍照,穿起來醜也罷,穿起來有點不舒服也罷,至少它省了我的回國行李空間,也省了我洗衣服的麻煩,就讓它們最後一次燦爛出場,發揮生命中的最大價值吧。
  
第二,瓶瓶罐罐類。洗面乳、牙膏、保養品快用完了,我也是會先收起來放著,直接帶出國用完丟掉;牙刷以及毛巾同理可證,該汰換的時候我都會把舊的收起來。畢竟這類東西,用舊的還是比用拋棄式的安心多了。
  
我丟東西,不代表我不珍惜東西。就因為我珍惜物品,所以我的天賦就是東西都用不壞(還在用智障型手機就不用說了,目前機車騎了11年,筆電已經用了10年,公司的電腦記憶體只有256MB,它老人家目前身子都還很硬朗;上次用到一台0.5秒就開啟 illustrator 的電腦真是嚇死我了,因為我的電腦開啟這種軟體的時間,足夠讓我去泡杯茶啊)。

有什麼品牌被人家詬病說「故障率高」的,趕快拿來給我試用吧,跟你保證,給我用一定都不會壞啊。

PS. 今天去倒了兩袋垃圾,分別是使用 agnes. b Coach 的紙袋。以前覺得這些紙袋放著總有一天用得到,就算用不到光是放著也很瞎趴,但現在,我覺得 Costco 的購物袋最趴。什麼爛紙袋,放在我房間幾百年了根本沒拿出來用過!

朋友 Ariel 是個非常喜歡送人禮物的人(萬聖節和聖誕節都不放過),
一出手一定是高級品。這是我生日時收到的 Joel Robuchon 馬卡龍。
我給予食物類的禮物高度評價,因為吃完不留痕跡,只留下滿心的感動(以及滿身的體脂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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