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伴同行也很好,一個人也可以隨時出發。

2015年4月16日 星期四

你喜歡不如你厲害

那天跟科技業的朋友吃飯,其中一個朋友說她已經很久沒自己洗頭了,都是去給別人洗,因為洗一次也才200塊而已。

我說,我也愛給別人洗頭,因為長頭髮每天要洗要吹實在是很阿雜,但我兩三個月才去給別人洗一次,而且去之前一定要撐好幾天不洗,讓頭變得很油很油,這樣才有一種賺到的感覺(是,我是一個歐巴桑)。

長期給人家洗,即使一次才200塊,也太浪費了吧?

本來只是閒聊一些垃圾話而已,誰知道我開啟了一個錯誤的話題。因為一問之下,才知道他們的年薪早已經是我的兩三倍,這還不包含科技業的紅利與配股。

我知道我錢賺得不多,雖然不是含金湯匙出生但人生也從沒缺過錢。然而看到身邊的人竟然已是年薪百萬的身價,我的身後還是出現好幾道閃電。


說來我已經習慣錢少事多的工作,但正因為深知我的每一分錢都來自我的血汗,才讓我花錢時花得心安理得也更為謹慎。

我驕傲的是我選擇做我喜歡的事並且心甘情願地去完成它我驕傲的是我從來不要求自己一定要變成跟所謂主流的人一樣我驕傲的是我這麼平凡卻總是有小小的力氣抵擋工作帶給我的沮喪與創傷。

反正做這一行是自己選的也不能怨誰,誰叫我生物不好物理也很差,能夠賺大錢的行業我每一個都沾不上。

但現在的我,因為要維繫一段遠距離戀愛,卻要開始煩惱上班族假期不夠多的問題。
我也好希望月薪六位數讓我不用天天確認廉價航空何時特價,我也好希望我一年有特休21天不用看著人事行政局的月曆仔細分配年假。

神秘人所在的國家太遠,不是請三五天的假就能成行。往年我大概每兩年會計劃一次長途旅行,其他時間要旅行一週以上就只能選在農曆春節。

機票再貴,牙一咬錢開下去就過去了,而重點是,我沒有假我沒有假啊。

雖然我忙碌起來有時根本會忘記神祕人的存在,而我生性愛好自由也不需要常常黏在一起,但是如果一年只能在農曆年相見一次的話,這未免也太逼哀了。

於是,科技業朋友開始慫恿我:
「來我們公司啊,我們是外商,一進公司年假就是15天,以後還會往上調喔。」
「你不是電子科系也沒關係,你來行銷部發新聞稿就好了。」
「我們的薪水在全球各地都是一樣的,所以連總機都是月薪X萬起。」
X我的薪水double,此時我心裡也暗暗補了個X!

但是,先別說人家看不看得上我好了,光想到我要為了錢、為了特休假、為了公司福利,完全放棄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去投入一個我完全陌生、甚至可以說是不喜歡的產業。

我就覺得好痛苦。

雖然現在的工作也常讓我怒吼,常常都不理解為何我33歲了還要每天卑躬屈膝,有時許多鳥事堆疊起來也恨不得一槍把老闆給斃了。

但快樂地痛苦著,和痛苦地痛苦著,其中還是有很大的不同吧?



321日,我去看了徐佳瑩的演唱會,一個從自己的小房間,唱進小巨蛋的女生。

她唱歌那麼好聽,又是個創作才女,簡單幾句話就能讓身邊的人笑出聲音;即使身材總是被人攻擊,她還是努力唱著歌,繼續創作出更棒的作品。

有時,她揶揄自己仍然吃個不停,已經失去了人類的羞恥心。

她在舞台上或許還算不上具有巨星的風采,她就算每天只吃兩片蘋果也不可能擁有模特兒的身材,堅持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卻遇到了這麼多困難,將埋頭創作當成救贖之餘,卻仍舊無法割捨心裡的種種不安。


我們都知道,堅持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未必會讓你賺很多錢。
而你曾以為的,這至少會帶給你的快樂與滿足,事實也往往與你所想像的不太一樣。
正因為你太喜歡,所以你會遇到更多的不知所措、更多的莫名其妙、更多的無所適從。

而徐佳瑩,她把她的這份喜歡,混雜了許許多多的不知所措、莫名其妙、無所適從,幻化成讓人驚呼連連的「好厲害」。

她就是有辦法,她就是一個這麼有韌性的小女生。



年前,我去看了蔡柏璋的Q&A二部曲。
還好,這年頭舞台劇也跟玩命關頭一樣,每年總是演了又演演了又演演個沒完。讓不知道究竟何時出了二部曲而且早就巡迴過一輪的我仍然有機會看到這齣戲(想看卻沒看到的人也不用緊張,一定會再演,而且一定會有三部曲)。

中場休息時,我發現有個長得好瘦小好像蔡依林的人從我旁邊飄過去。

我跟朋友珍妮花說:「我剛剛看到一個人,她長得好像蔡依林喔。」

珍妮花說:「如果你覺得是的話,那應該就是。因為她是他的粉絲。」

我說:「蛤?蔡伯是蔡依林的粉絲?」
我超級驚訝,因為蔡伯的偶像,通常是那種史坦尼斯拉夫斯基這種名字超過七個字,而且講出來你會滿臉問號的人。

珍妮花說:「不是,是蔡依林是蔡伯的粉絲。」

珍妮花去年剛跟蔡伯合作完一齣戲(第十二夜),她說演出某天有人拿著貴賓席名單問她:「請問這個蔡依林是那個蔡依林嗎?」
(沒錯就是那個蔡依林。)
(到底有幾個蔡依林?)

雖然她就坐在我同一排,但我仍不太確定那是不是她。
畢竟放眼全台灣,像我一樣餐餐放膽吃的女生並不多,台北市有一半以上的女性人口都很瘦小。

後來,在網路上看到下面這段影片,我才確定蔡伯真的有一個天后級的粉絲啊。


蔡伯跟Jolin一樣,也是個什麼都呸什麼都會什麼都PLAY的人。

曾經在這篇文章裡面提到過我對他的崇拜,但這份崇拜並不是因為我好愛他的戲,而是他選擇了用自己的才華和創意面對這個世界的挑戰,他做自己喜歡的事即使不知道明天還有沒有這個舞台。

我們都害怕自己明天就會失去這個舞台,但重點,就在於你夠不夠喜歡。
喜歡,就會不顧一切,全力以赴,不管有多痛苦。



你總是說,你有這麼多的喜歡。
你喜歡又怎樣?令人喜歡的東西,大家都可以喜歡。
如果你真的喜歡,好的壞的你都要一起喜歡。
痛苦、沮喪、失敗…,這些都是喜歡的事情會帶給你的副作用。

如果無法承受這些副作用,你永遠無法把「好喜歡」變成「好厲害」。

11 則留言:

  1. 不能飛去神秘人的國家一起生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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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神秘人有機會來台灣當交換學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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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什麼時候轉型當勵志blog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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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你的文章真的都好有趣,每次在公司看都笑到旁人以為我乩童附身了...也好期待看到你分享和神秘人之間的互動,想必也是有趣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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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他也是把我當喜劇演員看待,還好諧星也是有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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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為了愛~可以先來台灣學短期中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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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家對神秘人太有興趣了這是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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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因為神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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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謝謝你寫出這麼棒的文章
    讀完很感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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